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法治荆州
关于开展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 “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 发布时间:2020-08-27 14:54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树立法治典型,凝聚法治力量,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推动法治荆州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推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推荐、评选、展示各环节,遴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法治人物和法治案例,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凝聚法治力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推选范围

2019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防控疫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人物和优秀法治案例均可参选。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应注重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可评估的、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并有较强借鉴意义,可复制、可推广。

三、推选标准

具体条件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全市的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和促进作用的;

(二)在地区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的;

(三)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理念,推进立法工作中具有社会影响的;

(四)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社会影响的;

(五)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具有社会影响的;

(六)在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在推进政法领域体制改革中成效显著,具有社会影响的;

(七)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社会影响的;

(八)在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积极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具有社会影响的;

(九)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社会影响的;

(十)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具有社会影响的。

四、推选步骤

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推选活动于2020820日启动,至20201230日结束。采取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络投票与评审委员会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

时间:820——915 

主办方制发活动通知,通过印发文件和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新闻网、云上荆州、法智今微发布评选活动信息。采取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依法治县(市、区)办)推荐、市直单位推荐的办法进行。

推荐申报应当按照推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并按要求填写和报送申报表。推荐候选对象,原则上各县(市、区)报送人物、案例分别不超过2名(件);市直单位(含系统)报送人物、案例分别不超过1名(件);高等院校原则上每所院校报送人物、案例分别不超过1名(件)。

第二阶段:初评入围

时间:916日至1015

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确定人物、案例各20名(件)入围候选对象。对候选对象通过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新闻网、云上荆州、法智今微等媒体予以公示并进行网络投票,接受群众评议。

第三阶段:最终评定

时间:1016——123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网络投票、公示情况和专家意见,并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核,集中评议确定荆州十大法治人物、十大优秀法治案例20件提名奖获得者。

第四阶段:颁奖和宣传 

时间:124日-1230

124日,举办并直播颁奖典礼,公布荆州十大法治人物、十大优秀法治案例和提名奖获得者。同时,组织协调主流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法治人物、优秀法治案例推选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加快法治荆州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依法治市办组建评审委员会,由全市政法各部门同志、法学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共同组成。各地依法治县(市、区)办及市直各单位要从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高度,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明确责任部门,积极参与推荐,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优秀法治案例候选对象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地、各部门既要广泛征集信息,又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上报,要注重从基层一线中推荐,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法治人物、优秀法治案例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按要求报送。其中,《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申报表》《首届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同时附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案例材料(3000字以内),人物登记照片(1寸红底)、工作照片(5寸彩照)各1张。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请务必于915日前一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确保评选活动进度。

 

附件:12020年度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申报表

            22020年度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申报表



打印|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 电话:0716-8527512 传真:0716-8527551 
E-mail:sfjysq@jingzhou.gov.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82号
网站标识码:4210000037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1020000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