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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pick谁?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推选活动开始啦!
信息来源:法智今微 | 发布时间:2020-11-25 12:53

经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优秀法治案例”推选(以下简称“双十”推选)活动。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办,荆州广播电视台承办。



参与评选的优秀法治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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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飞

监利市公安局退休干部


主要事迹:万飞同志于1989年8月进入监利市公安局工作,2019年12月退休。学习思考创业绩。在侦查办案中曾建奇功,和同事一道从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中理出新线索,一举破获4起轮奸案,将一起不捕案件办成了死刑案件。曾任省级教官、省厅金牌考评员,培训民警25场,为全市基层民警传授取证技巧40余次。起草了21个执法管理制度,撰写了11篇贴近实务的调研文章,曾2次应邀参加公安部修改《刑事诉讼法》座谈会,提出的一条建议被写进了新法。探索创新解难题。2014年,万飞同志发起成立了公益组织“监利县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凝聚100多名专业爱心人士,专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以合作开展反家暴为切入点,成功探索出“社团+公安机关+妇联”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治理模式。为消除涉稳隐患,蓝天下实施了孤儿陪伴项目“周末爸妈”,安排志愿者结对陪伴65名孤儿,每月到家中看望,根据家庭情况每月资助200至1000元,创造了命案被害人未获分文赔偿而不访不闹奇迹。


付鄂成

松滋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扫黑办主任


主要事迹:付鄂成同志,2005年10月进入松滋市人民检院工作,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提高素能,依法办案。付鄂成同志模范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对黑恶犯罪分析研判、准备定性的能力。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检察官的初心,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是黑恶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都不凑数。释法说理,化解对抗。付鄂成同志始终把释法说理作为检察官的重要职责,把争取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作为工作的目标,并贯穿于办案的始终。追捕追诉、除恶务尽。付鄂成同志为确保案件质量,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程监督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微析疑,做到了除恶务尽。模范带头、勇挑重担。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作为部主任,付鄂成同志认为“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率先垂范,带头办案,每年承办案件80件以上,并且亲自办理了郑某某、贺某某等11人涉黑案,周某某、曹某某等12人涉黑案、谢某某等3人涉恶案等一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付鄂成同志能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正三观,守底线。始终牢记岗位职责,坚持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廉洁从检,做到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公道正派,依法办案。


吴伯谦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科长


主要事迹:吴伯谦同志现任荆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科长。勤奋学习,对业务精心。吴伯谦同志先后参与了全市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一址多照、全程电子化、企业自主核名、简易注销登记、一窗受理、一张网、一次办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工作。荆州企业登记“一日办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真情服务,对企业贴心。为提高服务质量,吴伯谦同志先后参与制订了首问负责制、一口清告知制等服务制度,做到服务举措制度化,服务工作常态化。同时加强了对企业网上办事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模最大的一次,现场有300多人,加上网络直播,当天共有1.4万人授受了培训。荆州市全程电子化应用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恪尽职守,对事业忠心。吴伯谦同志她始终牢记纪律和规矩,依法依规能办的,她迅速办;不能办的,坚决不办,做到了心底无私天地宽。“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通过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她所在的窗口的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肯定。


李新红

石首市司法局高基庙司法所所长


主要事迹:李新红同志于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石首市司法局高基庙司法所所长。从业三十年,李新红同志始终满怀激情,忧国家之忧,急百姓之急,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在当地群众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李新红带头“5+2”“白+黑”,每天穿梭于田间地头、村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摸排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调处化解纠纷,将威胁和谐稳定的因子扼杀在摇篮之中。两年来高基庙司法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7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最具影响力的疑难重大纠纷23件,赔偿标的达351.3万元。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疫情期间,李新红同志选任为石首市6人心理干预专家小组成员,每日到镇集中隔离点,对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疾病筛查,发现病人及时与之交流、疏导,直至消除心理疾病症状为止,疫情期间共接受心理咨询20余人次。


刘克香

石首市小河口镇服务厂(已退休)


主要事迹:开着“大篷车”,走上“禁毒宣传万里行”之路。每年春节前后,刘克香开着“大篷车”走上了“万里行”之路,足迹遍及鄂湘粤陕豫5省30余个县市,参观受教育者达十万余人。当刘克香来到了广东东莞虎门镇,连续举办了三天禁毒展览,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禁毒部门还组织义工座谈会交流禁毒宣传经验。在江门市举办“禁毒展”时,当地企业家李东深为刘克香老人义举感动,主动将祖父收藏的中国台湾著名书画家吴梅川老先生上百件书画作品,委托刘克香老人捐赠给湖北省文史研究馆和石首市博物馆,这些都只是刘克香“万里行”许许多多宣传活动中的片段之一。自2014年开展禁毒宣传“万里行”以来,刘克香已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20多个城市举办法治禁毒宣传活动。

创新方式方法,以“禁毒工作室”为平台提高宣传实效。受刘克香的影响,一大批普法志愿者加入义务法治禁毒宣传行列,在石首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组织20多人的义务宣传队,采取自编自演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日、节假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各种机会将法治宣传活动送到基层,受到广泛的好评。2018年,石首市司法局拿出一间临街门面,无偿支持刘克香进行法治宣传。多年以来,共组织开展50多场次法治文艺会演、宣传展览,将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诗歌、小品、渔鼓、快板、三句半等形式送法进社区、学校、乡镇、企业、军营等,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法律熏陶。在开展禁毒宣传展的同时,刘克香还多次自费开展“抗战胜利展”、“石首记忆史料展”,借此提高市民热爱祖国和热爱家乡自豪感。现在,刘克香还办起了“防骗展”,石首市一些社区空白墙被他利用起来,办成了“禁毒”和“防骗”“扫黑除恶”宣传阵地。

勇做“逆行者”,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爆发,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刘克香为前线“逆行者”勇敢行为所感动,主动向社区请战要求加入抗“疫”志愿者行列。社区起初考虑到老人年龄没有接受,刘克香便一天跑三遍写申请书。最终,社区为老人执着所感动,“破格”批准参加,在刘克香和其他志愿者努力下,他所坚守的小区处于有效管控之中,无一人确诊感染和疑似,无一人闯卡外出。在参加疫情防控的同时,刘克香还在多个协会微信群发起献爱心捐款倡议,从自己有限的养老金中先后拿出一千元,购买物资捐赠给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禁毒老人”主动请缨战“疫”,刘克香用自己的平凡奉献书写着不平凡的战“疫”故事。


杨军

原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


主要事迹:杨军同志原任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25日,结束一天的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在加班审阅专案材料时,突感胸背剧烈疼痛,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与世长辞,牺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年仅52岁。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永葆政治本色。2016年底,司法责任制改革,加之老法官陆续退休,杨军同志成为刑庭唯一一名员额法官,案多人少,“五加二”“白加黑”是常态,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实际工作时间不足4个月,但其个人审结案件已达99件。近几年,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办案量均居第一。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恪守公仆情怀。每一份判决书背后,都承载着一个普通家庭天大的事。杨军同志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坚持做到情与法的融合,用真情做好释法明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勇于担当,公正司法,锤炼职业品格。从事司法审判工作20余年,杨军同志审结刑事案件4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坚守高尚情操。杨军同志20多年来,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从不为亲戚朋友问案情、打招呼,更从不向当事人伸手,始终秉持了对职业的敬重、对司法的敬畏,对纪律的坚守。


徐前权

长江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事迹:徐前权同志现任长江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三尺讲坛,法脉传承。从1986年至今,徐前权同志长期在仲裁法学、社会法学领域耕耘、探索,所指导的本科生论文,多次获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长江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致力科研,成果迭出。徐前权同志公开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各类项目18项,出版专著6部。与黄进、宋连斌教授合著的《仲裁法学》被选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并获得第三届全国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校地合作,倾力用心。徐前权同志积极推动法学院成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培训基地、湖北省江北监狱民警能力提升基地。推进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实施的“双千计划”,促成长江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予实务部门的资深专业人士交流挂职,并入选“双千计划”。社会服务,躬耕不辍。徐前权同志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担任荆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街道、社区等地进行法治讲座。创办了“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带领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担任沙市区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务,多次参加接访,参与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仲裁法讲座。


许圣国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主要事迹:从事律师工作开始,许圣国便将“服务最基层的群众”作为自己的一张名片,逐步获得了老百姓的认可。这20年来,他始终坚持平均每天至少为群众提供3个免费法律咨询,每周至少参加2个法治节目,每月到社区或农村进行一次义务法律调解,还经常与记者一起深入街道社区,现场调处各种民事纠纷和矛盾。许圣国的电话24小时不关机,随时回答市民法律咨询。随着咨询的市民越来越多,他与荆州市广播电视台联系,在该台开办的“无线荆州”上开辟专门的“律师说法”版块,回答群众咨询,发布热点法律知识,而且,疫情期间在该网站发布公开承诺,为参与疫情救治的全市医务工作者免费提供三年的义务法律咨询和代书服务。他还组织全所党员在社区建立义务法律服务咨询点,采取预约服务与特事特办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调解纠纷。他给自己定下规矩:“面对来访群众,不推诿不敷衍,尽心尽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许圣国十分关心弱势群体,每年处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荆州市的执业律师中都位居前位,所有受援对象都对他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记忆中,张某索要扶养费纠纷一案,受援对象是一对残疾父子,许圣国不仅仅帮他们打官司解决了扶养费的问题,而且还主动与法院、民政等部门沟通,帮助这对父子落实了廉租房和低保,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霍某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受援对象一家因交通事故死亡,只剩下婆婆、媳妇、孙女三个女人,许圣国通过认真分析取证,将一个完全没有胜诉可能的案件逆转,为三个孤苦的女人赢得了2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在这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承办中,都彰显出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在许圣国看来,只有真心为百姓排忧解难,百姓才会真心信任律师。


谢涛

荆州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科长


主要事迹:谢涛同志现任荆州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科长。热衷法治,做法治荆州建设的积极助推者。作为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积极为人大立法、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建言献策。作为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审计机关联络员、市监委特约监督员,每年指导、审理、移送案件线索数十起。开拓发展,做全省审计法治的持续领跑者。谢涛同志经常为其他市州审计机关、全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人员提供法规或审计执法业务咨询,2019年撰写、报送15条法规审理案例被省厅采用,并纳入《审计审理案例选编》《审计审理典型案例解析》。恪尽职守,做荆州审计法治的忠实守护者。谢涛每年起草、主导出台多项全市审计法规制度,并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审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每年对50多个审计执法项目质量进行把控。开展全市业务质量大检查,年抽查审计项目60多个;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电子屏等平台,及时宣传、解答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审计法治社会关注度;以执法规范化为主要标准,每年组织开展审计执法业务“一晒八评”,全力培育审计执法精品。


曾德才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主要事迹:曾德才同志现任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坚守疫情防控一线,保障居民健康生活。疫情发生后,曾德才同志全面摸排荆东巷8号小区住户信息;先后组织干部职工捐款1.26万元,多次发动涉农企业为联点共建社区、联点共建村、扶贫村捐赠农资及口罩等物资。坚守复工复产一线,保障春耕顺利开展。曾德才同志在荆州农资大市场推行错峰营业模式,指导企业“线上营销”“订单营销”,在全省率先启动“点对点”农资配送下乡,先后为224家农资企业办理复工审批证明,组织配送近500万斤农资商品下乡进村;走访企业、中心40家,指导企业复工复产;4次带队赴松滋市、石首市等地开展农业生产、春耕备耕暗访督查,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坚守农业执法一线,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解封后,曾德才同志迅速制定农资打假方案,依法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长江禁渔零点行动”“农兽药百日打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等12项专项治理活动,完成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1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362个,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48起。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大面积的农资质量事故,农业生产丰收在望。


王松

沙市区崇文街道洪垸社区党委书记


主要事迹:王松同志于2001年进入洪垸社区工作,现任崇文街道洪垸社区党委书记。坚定法治信仰,肩负重任笃定前行。2016年,洪垸社区成立“七五”普法及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王松同志担任组长,组建成立了法律服务室、法治志愿者队、法治宣传队、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反宣传队等多支队伍,为社区建章立制、依法治理构建起组织保障。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法治志愿者、基层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全力让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怀揣高度热忱,全力推进普法工作。在洪垸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普法教育基地,配备法治报架、法治图书角、法治公示栏等各类设施。2016年至今,洪垸社区坚持每年至少开展普法培训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份,建立法治宣传栏2处,制作多期法治导报,为加快社区法治化进程,构建和谐社区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尽心服务群众,以法之名为民护航。为创造平安稳定的居住环境,王松同志在熟悉掌握更多法律条文后,法治思维更加明晰,经常运用法律这项“工具”妥善处理社区纠纷,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区安全有序进一步筑牢法治屏障。


王俊娥

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主要事迹:王俊娥同志于2013年参加工作,现任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肯钻研,勤学善思。王俊娥同志始终以“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仔细研读法律、分析证据性质、查明案件事实,三年来参与办理了200余件刑事案件,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讲奉献,信仰坚定。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为确保黑恶案件的及时、顺利起诉,王俊娥同志主动承担起办案压力,面对几十册卷宗,一个多月的办案期限,为及时准确的指控犯罪,她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对案件事实进行逐一梳理,明确证据与事实,形成10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有力保证该案在45天内提起公诉。勇担当,履职尽责。2018年来,王俊娥同志主动联系县教育局,形成法治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承担起法治授课任务,组织了法治巡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5次送法进校园活动。重学习,砥砺前行。王俊娥同志始终保持敢于争先,开拓奋进的干事精神,多渠道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综合能力。遇到办案疑难点,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整理,先后多次承担省级课题调研任务,参与完成了4篇调研论文,分别发表于《人民检察(湖北版)》等杂志。


陈平

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主要事迹:陈平同志于1997年进入公安局工作,现任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主动锤炼,以上率下,争当基层一线的“活字典”。陈平同志主动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先后研读了20多部法律原著和解释条款,2014年便在全局率先通过了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辟分局“学法沙龙”,通过“以案释法”、“送教下基层”、集中复习备考等活动,提高法制队伍业务水平和基层民警办案质量。法制大队先后有三名同志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占比居全市第一。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当好机制创新的“推动者”。为突破法制大队人少事多解决执法监督难的困境,陈平提出了“向科技要警力”的理念,分局先后投入近200万元,于2019年建立了现场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和智能案件管理中心,建成了1个智能办案区和2个智能案管室。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经测算,通过快速办理机制办案较以前相比平均缩短办案时间4小时,极大地减轻了民警的工作负担。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当好规范执法的“质检员”。为把好案件审核关,创设了“三个必须、四个不批”,为法制民警审核案件提供了指引和标准;推行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集团犯罪案件派法制民警先期介入,有力地提高了办案时效。


段少芳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主要事迹:段少芳同志现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夯实内部基础,自强执法素质。段少芳同志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手,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使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加强了全队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将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控制污染,强化环境监管。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综合行动,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2019年共立案12件,行政处罚12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件,报请县政府关闭企业1家。坚守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安康。段少芳同志主动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多次深入各医疗机构和污水处理厂取样检测和协调,确保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有序收集处置及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当好“店小二”,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以来,配合各单位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检查,指导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认真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照正面清单,少进入企业监督检查,和运用智慧平台开展非现场检查,严格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徐元发

洪湖市汊河镇综治办退休干部


主要事迹:徐元发同志退休前担任洪湖市汊河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一直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线。退休后创建了“徐伯说法室”,搭建起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群众诉求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安法治工作新平台,三年来,共调处大小矛盾153起,其中土地纠纷12起,邻里纠纷35起,债务纠纷28起,交通事故纠纷19起,婚姻纠纷26起,其他纠纷33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取得了“制止苗头、平息矛盾,消除纠纷,稳定一方”的良好效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


秦钢

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主要事迹:秦钢现为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立足专业,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执业初期,秦钢敢为人先,毅然走向了专业化道路,选择了刑事辩护领域作为自己未来长期深耕的领域。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和走出去学习,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办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撰写了多篇相关专业文章,已经成为一名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专业能力的刑辩律师。立足公益,不断彰显自身责任担当。十年来,秦钢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义务为单位职工、企业劳工、社区群众、学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解答困顿疑惑,开展了100多场(次)公益普法讲座。每年主动要求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至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立足民生,不断推动法治荆州建设。作为荆州市和沙市区两级政协委员,近十年提交提案数量达60余件;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涉诉信访纠纷调处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独立和受信访人信任的优势,引导信访人理性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帮助政府化解大量的信访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谈敏

监利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院扫黑办主任


主要事迹:谈敏同志于1988年进入监利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监利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院扫黑办主任。疫情防控的一面“红旗”。疫情期间,谈敏同志在坚持参加所在社区抗疫工作的同时,还独自担起了刑庭值班的重任,每天到法院处理庭内各项事务,梳理庭内所有案件;对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审限将至的案件,通知承办人开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办理审限变更程序。疫情延续一个多月,该院无一例审限超期或被告人羁押超期事件。案件堆里的“拼命三娘”。谈敏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勇挑重任,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为有效化解积案,她积极向领导汇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并与兄弟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攻坚克难,完善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衔接,有效推进审判工作进行。同事身边的“暖心大姐”。谈敏同志始终坚持严于律己,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她的案卷堆积如山,但办公室从来都整理得井井有条,案卷有序摆放对庭里的青年同志关爱有加,总是耐心细致地教导他们,同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


索绪中

荆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主要事迹:索绪中同志于1987年从军队退役后转业到地方,现任荆州市司法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心怀弱势群体,热心法律援助。2009年3月29日晚,时任沙市区司法局西湖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索绪中带领法律援助求助人员,辗转北京、沦州、德州等地,经过60小时连续奋战,将1名深陷传销组织的女子平安解救回家。为民分忧,千里维权解难题。在从事信访维稳工作30多年里,接手的案件近4000件,无一例民转刑事件,也没有激化矛盾导致上交,全部妥善化解。未雨绸缪,追踪上千公里稳控重点对象。在落实“迎大庆、保军运”做好平安稳定工作过程中,一患有情绪不稳定型人格障碍的某刑满释放人员扬言报复后突然不知去向,索绪中追踪上千公里,最终发现了该人踪迹,稳妥控制住后得知,其从离家出走一直寻找机会报复其曾服刑监狱的管教干部和打工时的原雇主,每天外出拾荒时均随身携带菜刀或刀片。专班工作人员随即连夜包车将该刑释人员安全带回荆州。孜孜不怠,化解纠纷为民解忧。索绪中从事一线调解工作已有30多年,每年都妥善化解了几十起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并通过积极摸排走访,将各种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内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管控重点人员,确保疫情期间监所安全。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江北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经过隔离期后安全回归社会,索绪中同志作为隔离点各项工作的总协调,保障了115名刑满释放人员和隔离点工作人员的生活、防疫以及隔离点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监狱和社会之间建立了一道安全的“缓冲带”。4月2日,全部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接触隔离留观后全部安全撤离。


曾向阳

荆州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主要事迹:曾向阳同志作为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科长,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通过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在卫生监督执法岗位上,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秉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公正执法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和执法,积极化解医疗矛盾纠纷,引导患者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为行业稳定、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近几年,我委未发生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该同志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依法深入一线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等开展抗“疫”防控、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足迹踏遍医疗救治机构、“四类场所”和各类公共场所,切实抓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加强医护人员防护和患者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积极推动全市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改造,多次参与现场指导、督导隔离病房的规范设置与建设,协调医院住院床位,确保患者应收尽收,为抗击疫情起到了积极作用。


严晶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主要事迹:能始终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根本要求,把“四讲四有”作为标尺。在联系群众、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业务学习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该同志多次在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并参与拥有发明专利三个,获得2017年度 “先进个人”、2017年度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2018-2019年度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连续两年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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