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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问诊 荆州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
信息来源:荆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4-08-01 14:57

5月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经市领导同意,由县处级领导带队,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检察院等12个单位抽调32名干部组成4个督察组,对全市8个县(市、区)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水利湖泊局、市政数局等12家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暨2023年度专项督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专项督察)“回头看”情况开展了实地督察。以真督真察真改切实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在荆州落地落细落实。

高起点谋划聚焦“督察质效”

坚持高规格抓推进。积极争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今年4月,市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吴锦在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对法治督察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法治督察的精准性、实效性、严肃性,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法治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荆州建设的强大动力。5月下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周向阳主持召开荆州市2024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培训会,明确督察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对实地督察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大事项以及工作纪律进行了再强调再布置。邀请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张新兵作《深入扎实推进法治督察工作》专题授课,聚焦督察重点、督察方式、督察效果、报告起草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系统梳理了每个环节注意事项,推动法治督察提质增效。

高标准推进聚焦“指标量化”

为确保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压实工作责任,统一全市法治督察标准,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荆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暨2023年度专项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督察对象,打造“共性+个性”清单式责任体系,明确“督什么”。在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督察工作指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指引》《2023年度专项督察“回头看”工作指引》及问题清单模板,明确“怎么督”,确保实地督察见行见效。

高质量督察聚焦“法治体检”

2024年5月30日至6月20日,督察组采取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实地督察与暗访调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案卷评查相结合等灵活形式为各地各相关单位开展“法治体检”。期间,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1次、实地查访和暗访120家单位及企业、查阅各类资料1000余份、与市中院院长、监利市委政法委书记、洪湖市委副书记等132名同志进行了访谈。经过为期一个月实地督察,共发现执法案件适用法律错误、长江保护部门协同联动不紧密、司法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两法衔接”平台使用不畅等方面100个具体问题。下一步,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对实地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督察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专案盯办、挂牌督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切实形成“督察+反馈+整改”全链条工作闭环,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近年来,荆州市始终坚持把开展法治督察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先后出台《中共荆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选聘荆州市第一届法治督察员的通知》,为依法开展法治督察提供重要制度保障。2019年以来,荆州市开展综合督察7次、专项督察5次,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2次,发出督察整改反馈意见6份,制定整改措施202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295个,以“督”促“改”,助推荆州连续5年获评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优秀。下一步,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持续推动法治督察结果运用贯穿于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全过程,突出扬优责劣的鲜明导向,加大问题整改跟进督办力度,以高质量法治督察效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荆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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