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基层消息
洪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走访各律师事务所
信息来源:洪湖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0-09-15 09:04


按照荆州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湖北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湖北省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9月9日,洪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谭洁同志分别到洪湖市三家律师事务所征求各位律师对以上文件的意见。同时,谭洁同志也为我市下一步的律师向社区(村)报到活动,向律师事务所包保法律顾问乡镇调整的草案征求律师意见。

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表示以上管理办法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十分详细具体,指导性强,对规范律师行业十分有利,他们没有意见。同时,他们纷纷表示,将按照各级要求,持续深入社区(村),为我市居(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杜盈)


打印|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 电话:0716-8527512 传真:0716-8527551 
E-mail:sfjysq@jingzhou.gov.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82号
网站标识码:4210000037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1020000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