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秦市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历时3年之久工程款纠纷,通过乡村两级调委会共同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秦市乡个体老板苏某付到秦市司法所反映称同村村民苏某先拖欠其工程款并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苏某付于2017年为苏某先修整硬化稻场,苏某先至今未付其工程款,因此引发纠纷。
此案由秦市乡村两级调委会联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初没有书面合同,对工程价格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困境。工作人员积极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办法,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互谅互让,各退一步。经调解,苏某先当场付清欠款。这起长达3年之久的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秦市乡调委会一规范调解工作为契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平安秦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张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