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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律师彰显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江陵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0-11-06 08:51


近日,受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荆安律师事务所陈琴律师心贴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维护了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

待产孕妇咨询离婚,提供合理合情建议。2019年11月的一天,湖北荆安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孕妇想咨询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接待咨询的陈律师却感到很诧异。因为当时这位孕妇不仅即将临产,而且陪同一起来的还有其母亲。陈律师在详细了解下得知,该孕妇姓王,其丈夫李某在孕妇怀孕后不久就不再归家、整天在外花天酒地,与其他女性关系暧昧,还透支了王某的信用卡,利用王某的身份信息网贷,数额巨大且按期不还。如今因为怀孕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全依靠其父母生活,但父母的能力也是十分有限。陈律师听后对王某的遭遇也是愤愤不平。可陈律师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不便,在对王某详细说明后建议王某待生产之后再来处理此事。

再次来访寻求离婚帮助,部门联动指派律师维权。2020年6月,王某和其母再次来到湖北荆安律师事务所找到陈律师,坚称与丈夫非离不可。原来,王某听从陈律师的建议后一直安心待产,但从孩子出生后至今,李某只在为孩子办理户籍时在派出所出现过就也没有冒面了,对孩子不闻不问。为了协商离婚的事宜,王某多方打听到李某的行踪,将其在某街道上堵住。在协商中,李某打了王某一耳光,欲再次殴打王某时被路人拦住,并报警。王某见协商不成,这才再次来到律所寻求帮助。陈律师听完王某的陈述后,建议王某先向当地的妇联反映。妇联的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刻向当地的基层组织走访、调查,并联动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指派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收集证据,及时提起离婚诉讼。陈律师接受指派后,为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充分搜集了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的证据后及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法院向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了解到李某同意离婚,但以无经济条件为由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该案件在李某缺席的情况下如期开庭审理。庭审一结束,承办该案件的法官立刻拨打了李某的电话,从法官的立场向李某释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李某听后表示要求法院给几天的时间考虑后就挂断电话了。

心贴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为免累诉及尽快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陈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对王某晓以利弊,在征得王某的同意后向承办法官建议,王某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数额,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由法院和律师轮流来做。承办法官也表示赞同。最终在法院和律师的努力下,王某和李某经调解离婚,李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一场离婚纠纷从立案至结案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法律小知识。在办案过程中,王某曾询问过陈律师,李某的行为是不是遗弃罪?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也许也会有同样的想法。陈律师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遗弃,在婚姻关系中属于过错方,亦是违法行为,但却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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