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长江中游荆州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2014年2月,石首市小河口镇中洲村渡口负责人屈某认为该工程导致渡口码头周边淤积,影响其渡口运营,多次找长江航道局索要补偿,长江航道局整治中心认为,已组织设计单位分析论证,渡口的淤积主要受河道自身冲淤调整影响,与工程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出具书面信访意见,屈某质疑论证结果,后屈某再次申请复查时,因过复查时效,长航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屈某遂先后于2014年、2017年、2020年上访到荆州信访局、湖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总局。2021年1月4日,长江航道局整治中心、长江规划设计院、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行6人及小河口镇中州村支部书记、屈某来到小河口司法所,司法所就屈某渡口渡运受影响的一事申请调解,此次双方再次分析整治工程对渡运码头的影响,因双方对实际损失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月14日,小河口司法所举行第二次调解并邀请小河口镇人民政府、长江航道局整治中心、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的主要负责人、中洲村村支部书记等领导参与调解,在各方的引导和劝解下,经过开诚布公的交流,双方均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自愿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屈某也同意不再就此事进行上访,至此,长达7年的信访纠纷圆满得到解决。
人民调解无难事,用情依法是关键。小河口司法所秉承以法为据,以情感人。对任何一起矛盾纠纷,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去考虑,找到双方利益及情感的最佳结合点,顺利解决一起又一起的“疑难杂症”。(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