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加强局机关干部对条例的学习,1月21日,洪湖市司法局利用每周的局机关周四夜学课堂,副局长江露领学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条例共六章45条,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以服务基层为重点,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由原来司法行政部门一家主管变成各相关部门单位多家共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培训结束后,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有利于之后工作开展,拿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推动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机关干部纷纷表示在培训会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谭洁 江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