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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四措并举夯实法治基石优化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19-12-31 16:39


2019年,荆州市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纵深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抓顶层促规范。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4个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出台《2019年法治荆州建设重点工作》,分7个方面和43项具体工作任务,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市人大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印发了《荆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迎接全省委依法治省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为契机,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对全市6个县市区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同时,积极构建市域法治保障共同体,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基础。

    二是抓机制强保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一般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和杜绝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特别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和文件,实行会前审查,会中参与,会后复审,努力实现高质量把关、低风险决策。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定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告》,公布了8个县市区和40家市直部门的制定主体资格。组织开展了两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274件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37件、修改27件。对市本级涉及证明事项、机构改革、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共对64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废止、失效。开展了市政府规章《荆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论证、审修工作。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达到100%,做到了合法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相统一,文件施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和结果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支撑。

    三是抓重点保稳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下发了三大攻坚战、“迎国庆、保稳定 迎军运、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国家安全等多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对安全维稳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的组织指导和报备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矛盾不上交。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列管的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教育制度和管控帮扶措施,尤其加大摸底排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同时,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强警示、知敬畏、明底线、惜自由”的集中巡回教育和中华魂暨第二届“明德读书会”演讲比赛。2019年,全市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34起,先后3次组织对洪湖张新民涉黑案件的16名代理律师召开案件指导会,组织开展了对石首周阿兵涉黑案和松滋丁公满涉黑案的包案督导工作,共开展专项督导8次,参加庭审2次。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0960件,调解成功10538件,调解成功率为96%,共排查纠纷6554次,预防纠纷3986件。2019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30人、解除1385人,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28人,在册列管刑满释放人员9233人,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在册列管的刑满释放人员正逐步融入社会。

    四是抓践诺惠民生。着力构建“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体系,打造“信用生产要素”,促进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生根开花。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开展行政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无谓证明清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为社会各界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规范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的实际运用,进一步擦亮法律援助“春”字号品牌,为外出务工人员打造“候鸟法治家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出台《荆州市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实施意见》和《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七条意见》,强化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的服务管理,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标准、程序、质量等内容。2019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41件,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达4726.72万元。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164家,参与公益法律服务3266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28653件(其中国内公证21360件、涉外公证6605件、涉港澳公证335件、涉台公证353件)。公证处开展了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共接受执行局委托送达的案件111件。全市9家“四大类”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检案5403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法律服务顾问420家,代理诉讼事务3569件,非诉讼事务683件,解答法律咨询8880人/次。(曾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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