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市局要闻
荆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信息来源:荆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0-05-27 14:59

近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荆州市司法局印发了《荆州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荆州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地级市。

  《通知》强调,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旨在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是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各部门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对开展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三是打通信息壁垒。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在线平台,加快部门间数据共享,为证明事项在线查询核验提供支撑。

   四是加强诚信管理。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为稳步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通知》还提出了强化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程、开展宣传解读等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于7月底反馈落实情况。已有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了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下一步,荆州市司法局将抓好督办落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情况总结经验,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赵亮)

打印|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 电话:0716-8527512 传真:0716-8527551 
E-mail:sfjysq@jingzhou.gov.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82号
网站标识码:4210000037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1020000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