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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18 10:12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小,竭力为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近日,荆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从六个方面对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提供最优法治环境。

一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全面清理有悖于平等保护、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备案,从文件制度上严格把关,堵塞影响激发市场活力的漏洞。

二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发展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减少行政部门对市场的干预干扰,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设置行政复议“快速通道”,坚持依法复议,有错必纠;充分发挥和解、调解的功能,做到案结事了、息讼止争。

三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良社会氛围。加强对营商环境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的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普法的质量和实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行各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为大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夯实基础。

四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平安社会环境。积极指导开展涉市场主体和企业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使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动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排查并有效化解。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协调联动,依托维稳工作平台做好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稳定环境。

五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积极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树牢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企业做好做实“法律体检”,实施好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全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并积极引导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对企业开辟各类绿色服务通道,支持引导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面临危机困难的各类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六是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最优法治保障。有效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法治荆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谋划和具体实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要加大对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的检查和督察力度,及时查找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公正司法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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