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荆州市司法局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对荆州市部分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联合检查监督。
此次社区矫正联合检查监督工作由荆州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并制定了《荆州市社区矫正联合检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人员、检查内容以及相关要求。检查工作小组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军、荆州市社区矫正局局长揭少波担任组长,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丁圣武、荆州市社区矫正局副局长龚涌涛担任副组长,对荆州市1个开发区、2个县市区的部分司法所开展了检查监督工作。
检查小组首先听取了工作汇报,在了解各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到5个司法所进行现场检查监督。通过开展集中点检、查阅档案、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执行及工作档案是否规范完整,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是否按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是否存在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甚至脱管漏管的情况,是否存在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未收监执行刑罚的情况等;同时,检查小组还听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就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开展了交流讨论。
此次社区矫正检查监督以“联合+交叉巡回”的方式开展,不仅畅通了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渠道,促进了社矫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同时,检查人员通过横向交流,分享经验,达到了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