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援助联系函,转交关于未成年受害人马某母亲的法律援助申请。
这是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首次受理检察院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在收到该转交申请后,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文韬律师参与本案的办理。
文韬律师经调查了解到,受害人马某在遭受其亲生父亲的猥亵侵害后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目前随母亲在福建生活。马某母亲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要求撤销马某生父的监护权。
律师说: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实施了上述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其他监护人是可以提出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的。
当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认真承办该案件,维护马某的合法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近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或案件特殊的未成年人案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同时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