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荆州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6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46件、修改10件、废止3件、失效2件。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于今年7月印发《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荆司发通〔2020〕13号),牵头组织全市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重点清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存在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未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增加生产经营负担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市司法局将跟踪做好拟修改文件的跟踪管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按时公布清理结果,切实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推动优化荆州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