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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文审科 | 发布时间:2021-12-26 11:28

  

荆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市司法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持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打好涉及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和清理“组合拳”,加快推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源头管理,筑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基

(一)统筹谋划,注重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源头管理。为增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源头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市司法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论证,报请市政府制定《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函〔2021〕4号),将《荆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5个规范性文件确定为制定项目,确保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

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经过充分酝酿,历时半年多时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汇编》于2021年4月中旬正式印制并发放至各地各部门。制度汇编收集了国家、省、市有关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录入了结合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室提供的公平竞争审查表模板,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2021年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市司法局具体承办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专题培训会。会上,市司法局局长通报了全市各地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典型案例,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科室负责人作了题《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讲座,重点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注意事项,提高各地各部门从事公平竞争审查人员的整体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把关,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实行审查范围全覆盖。将公平竞争审查贯穿于立法、文件、合同审查的全过程。凡是制定涉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同时,均一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2021年11月底,市司法局共审查市政府转办件及各部门来文征求意见稿58件、合同协议47件,其中,文件涉及公平竞争审查10件,协议涉及公平竞争审查3件。

二是实行审查标准最严化。对市本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3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如荆州开发区起草的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招商促进中心起草的全市招商引资办法等,对要求企业在荆州市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享受补贴或者奖励条件的规定,依法提出审查意见。起草单位均予以采纳,修改完善送审稿后再报市政府决策。对各地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3月9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2020年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荆司发通〔2021〕4号),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法减损公民权利或者实行财政奖励与税收贡献挂钩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3件规范性文件,不予备案登记,退回制定单位进行修改。

三是实行审查结果公正化。2021330日,我局收到松滋市民陈某寄送的《提请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书》,要求对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的通知》(荆食药监发〔2017〕59号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书面审查,并召开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会,我局认为原市食药监局有权制定本市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但将豆制品纳入禁止生产目录不符合荆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政策缺乏合理性。经监督指导,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台《关于印发荆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通知》(荆市监发〔2021〕6号),不再将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米酒、酱腌菜等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截至6月中旬,全市共受理新放开领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11家,已办证2家,切实优化了营商制度环境,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尊严感。

(三)多措并举,巩固公平竞争审查成效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制度“体检”。组织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清理范围、清理责任、清理标准、清理方法、清理重点和清理时限等事项,统筹谋划、分级负责、严格审查、开门清理、重点督办,压实清理责任,确保清理质量。据统计,全市共组织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17件(包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7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72件、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38件),共宣布继续有效757件、修改97件、废止195件、失效168件。其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共253件,已宣布废止和失效68件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共76件,已宣布废止和失效16件。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07件规范性文件,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 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荆政发〔2021〕8号),宣布继续有效155件、修改15件、废止24件、失效13件。清理市司法局现行有效的1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6件、废止5件、失效1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1件涉及公平竞争。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导。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充分听取企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查找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部门法制机构公平竞争审查现状,进一步摸清企业需求及对公平竞争的意见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良好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排查问题,紧盯公平竞争审查薄弱环节

一年来,市司法局围绕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在文件审查、文件清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起草涉及招商引资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时,未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部门主动征求意见不全面、不广泛,部分政策制定过程中只注重征求部门意见,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主动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代表意见。三是各地在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时,安排财政奖励均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挂钩的现象较为普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影响政府公信力。

三、定向发力,推动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取得实效

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和指导。

一是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日常立法、文件、合同审查,继续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制”,监督起草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第一道把关”程序,提高审核质量,确保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合法率达100%。

二是开展检查调研。结合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督导,进一步全面梳理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撰写完成论文《提高行政决策质效 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巩固清理成果。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 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荆政发〔2021〕8号)要求,对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监督部门停止执行;对列入修改目录的15件规范性文件,跟踪督促起草单位及时报请市政府修订发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好的营商环境,关键靠法治引领和保障。只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才能聚商、安商、稳商、兴商。市司法局将继续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审查情况汇总表

2.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3.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审查情况统计表

  

荆州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审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陈芳     电话:8527629

填表日期:2021年11月26日        

项目

当月数

累计数

备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已出台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出台政策
措施总数

0

37


清理数量

0

32


保留

0

29


废止

0

3


修订

0

0


适用例外

0

0


新出台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出台数量

0

5

2021年出台

审查数量

0

5

2021年出台







  

  

  

  

  

  

  

  

附件  2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陈芳     电话:8527629

填表日期:2021年11月26日        

序号

名称及文号

类别

清理意见

清理理由

1

荆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03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

荆州市旅游景区观光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3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创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荆政规〔2012〕3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4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政规〔2015〕6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5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政规〔2017〕11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6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项目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荆政发〔2013〕17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7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5〕17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8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6〕1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9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7〕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

10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荆政发〔2018〕24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11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8〕32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12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

荆政发〔2017〕6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13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荆政发〔2017〕17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14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政发〔2018〕4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15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意见

荆政发〔2018〕7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16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荆政发〔2018〕33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17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8〕34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18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荆州“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60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注入、生产经营成本

19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荆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65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注入

20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办发〔2014〕36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21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45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2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

荆政办发〔2015〕2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3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全面推行补充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34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4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荆州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3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5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7〕28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26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27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27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29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市场准入

28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棚改腾退土地资产资金管理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36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29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42号

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30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政发〔2018〕12号

规范性文件

废止

涉及市场准入

31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18号

规范性文件

废止

涉及市场准入

32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荆政办发〔2017〕56号

规范性文件

废止

涉及生产经营成本


  

附件3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审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陈芳     电话:8527629

填表日期:2021年11月26日        

序号

名称及文号

类别

审查情况

  

1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6号)

  

规范性文件

正式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21〕1号)

  

  

规范性文件

对增设前置条件等表述予以删除,正式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3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州市农贸市场(菜市场)达标升级三年行动(2021-2023年)的指导意见(荆政办发〔2021〕9号)

规范性文件

正式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4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1〕7号)

规范性文件

正式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5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21〕13号)

规范性文件

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条款的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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