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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出台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文审科 | 发布时间:2023-12-27 16:27

近日,荆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荆州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布、备案、清理、废止等12个环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近年来,荆州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荆州经验”,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将我市经验做法固化成制度规范,推动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决策,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

    《工作指引》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制定过程中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工作实践,本着易于查询、方便使用的原则,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标准,逐一列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的12个主要环节,配套设计了工作流程图,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工具书”,让各地各单位工作人员可随时翻阅,一看就会。

    《工作指引》的出台,旨在解决各地各部门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工作职责不清晰、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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