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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健全“四项制度”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1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各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9月,荆州市印发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落地落细,荆州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系统学法、实践用法,引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促进法治荆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一、建立健全学法制度





一是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法。2021年以来,荆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地方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数十次。全市县处级和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集中学法,3年内达到6次以上的占90%。


二是加强学法集中培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党校集中教学培训、法治骨干培训、新入职公务员岗前培训、行政会前学法、支部会议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


三是坚持个人自学。通过配送《宪法》《民法典》等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书籍、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以及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开展学法和练习,为个人自学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源,有力保障领导干部学法质效。


二、建立健全考法制度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不定时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线下测评,如2022年9月组织《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集中测评,2023年8月组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学法知识集中测评。此外,每年底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统一在线学法用法考试。


二是实行由人大组织开展的对拟任命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2021年以来,市人大举行法律知识考试14场,参加人员99人次。


三是组织部将法律知识考试列为公务员遴选、市直部门竞争性转任、公开选调公务员、优秀年轻干部战略储备等重要考试内容。2021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举行法律知识考试7场,参加人员1282人次。


四是党校将法律知识考试列为主体培训班结业考试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市委党校举行法律知识考试12场,参加人员3200人次。


三、建立健全学用结合制度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荆州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出台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二是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中,需要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个人遵纪守法情况列入重要内容,并将依法办事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是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化动态管理,扎紧权力笼子,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做好认领发布,目前荆州市级958项、县级7627项、乡级共1479项、村级共519项实施清单已在全省通过审议发布。


四、建立健全考核督察制度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法律素质考核。各级组织部门对各级领导班子配备考察、提拔任用时,均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情况列入考察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


二是开展法治绩效考核和法治建设督察。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绩效考核和法治建设督察重要内容,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依法决策等内容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内容进行考核和督察。


三是各级普法与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对所在地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中共荆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每年初对上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调动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实效性。


荆州市在湖北省内率先出台《实施意见》,通过紧盯国家工作人员这个普法的重点对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学法清单,丰富学法形式,让学法更规范、考核更精细、管理更科学,取得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显著效果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法治荆州建设不断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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