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 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荆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4-04-11 13:05

根据《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推荐条件和“八五”期间工作实绩情况,并报市司法局党委批准同意,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刘为胜

荆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郭俊梅


公示时间:2024411日至4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陈仁虎     联系电话:8527531

联系邮箱:jzsfjfxk202206@163.com



荆州市司法局

 2024411



打印|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 电话:0716-8527512 传真:0716-8527551 
E-mail:sfjysq@jingzhou.gov.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82号
网站标识码:4210000037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1020000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