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推荐条件和“八五”期间工作实绩情况,并报市司法局党委批准同意,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刘为胜
荆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郭俊梅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陈仁虎 联系电话:8527531
联系邮箱:jzsfjfxk202206@163.com
荆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