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司法厅作出了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荆州市5个集体和10名调解员分别荣获“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荆州区马山镇凤林村调委会、江陵县交调委、公安县司法局、松滋市南海司法所、监利县尺八镇调委会荣获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荆州市医调委刘顺章、荆州区西城街办北门社区调委会喻欢欢、沙市区观音垱镇调委会张裕富、江陵县交调委张峰、公安县埠河镇杨潭村调委会杨黎、石首市东升镇童子岗村调委会赵家付、石首市笔架山街道杨家咀村调委会杨载设、监利县容城镇城南社区调委会荣国兰、洪湖市汊河镇调委会肖庆俊、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调委会姚光松等10名调解员分别荣获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发展“枫桥经验”,为平安荆州和法治荆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