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及《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权限的通知》(鄂司发通〔2013〕46号),经个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所上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核准,准予下列2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登记,并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姓 名 | 性 别 | 执 业 机 构 | 执 业 证 号 |
王旭东 | 男 | 荆州市荆州区古城法律服务所 | 31704191104077 |
孙 雯 | 女 | 荆州市荆州区正信法律服务所 | 31704192104078 |
未经市司法局核准登记和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执业,请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
荆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