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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关于注销刘艳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许可的公告
信息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发布时间:2021-07-29 14: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的规定,经刘艳本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所上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核准,决定注销刘艳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许可,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艳,女,荆州市沙市区碧波法律服务所原执业人员,执业证号:31704182104025。

特此公告。

         荆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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