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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键期 社矫监管不放松
信息来源:洪湖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0-03-14 08:25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和日常监管、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洪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多项举措,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

一、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

自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洪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应急方案,督促各司法所暂停聚集性矫正措施,要求各司法所采取全面拉网式排查,详细了解社矫对象是否私自外出、身体健康情况、近期接触史等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社矫对象动态。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管控

  为有效防止疫情交叉传染,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变通日常管理方式,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一是要求社矫对象每天在微信群发送定位报到,并要求他们每日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司法所;二是要求所有请假外出隔离在外的社矫对象主动联系所在地司法所和社区(村),主动告知个人社矫服刑情况,并接受所在地监管;三是要求各司法所长与社矫对象所在地社区(村)书记取得联系,保持对社矫对象的管理信息互通;四是要求全市在册及请假隔离在外的社矫对象手持本人身份证与所在社区(村)书记合影,上传合照、位置信息及健康状况给各司法所备案。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各司法所通过微信群向社矫对象发送目前新冠肺炎发展态势、防控措施、预防办法等相关知识,要求社矫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遵纪守法,严禁外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一是出门佩戴好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常通风;二是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三是自觉配合社区(村)做好每日健康登记,疫情结束后从外地返洪须持有当地社区(村)开具的健康证明和通行证,方可予以报到销假。

四、联合检察院开展巡查活动

2月13日,我局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巡查活动。主要对七个重点乡镇进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了解疫情期间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人员外出情况、健康情况等。并对联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司法所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

  通过以上举措,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227名社矫对象无一人感染,均安康在家。洪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之余,始终坚守岗位,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坚决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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