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发扬省级先进经验——“研防预应”特殊人群矛盾纠纷风险防控工作法,发动商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监管,改恶从善,回报社会。1月16日上午,荆州市重庆商会与重庆籍家庭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到胜利司法所参加捐赠仪式。
活动中,荆州市重庆商会募集善款3万元,一次性捐助李某3800元,用于资助其儿子上学的生活费,剩余捐款待其高考结束后凭录取通知书受领,以激励其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在胜利司法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捐赠协议》,约定了双方的义务,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严格履行《捐赠协议》,合理有效使用捐助善款。
本次活动充分展示了司法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利用法与情,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难题,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缩影。将同乡扶助之情、社矫帮教之情、政企清亲之情有机融合,拓展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丰富了“研防预应”特殊人群矛盾纠纷风险防控工作法的内涵,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沙市样板”做出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