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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一县(市、区)一复议品牌”③】 监利市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出实招
信息来源:行政复议 | 发布时间:2023-09-14 17:35

“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为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展现监利作为。”监利市政府负责人在今年的市政府常务会上给全市各行政机关制定了年度目标。要求监利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突破口,抓住破解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稳步提升。

注重“形式+实质”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经过多次酝酿修改,今年7月,监利市正式出台了《监利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就应诉承办单位职责、应诉文书流转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文书执行履职、案件结果分析复盘、行政人员追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办法》首次明确构建“政府办+司法局+行政部门”的“2+N”行政应诉联动工作网络,分别承担统筹协调督办之责、指导对接监督之责和具体办理之责,要求监利市各部门相互协作,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在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直面当事人的诉求,通过进一步沟通和协调,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义务,达成和解。

同时,《办法》要求对于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含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无效、变更、责令履行职责、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等行政机关败诉判决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承办单位应当在败诉法律文书生效后30日内,向市政府提交败诉分析报告。该《办法》实施两个月以来,制度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日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监利王某华安置补偿案调解会,监利市政府出庭,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这是监利市政府以调解方式化解的第3起行政争议案,调解成功率达到40%。通过引导更多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注重“复议+调解”

以行政复议为手段 实现非诉纠纷解决

为配合《办法》达到良好效果,监利市行政复议工作亦没有落后。他们注重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把“复议+调解”挺在前面,力争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矛盾,构建复议应诉指导监督闭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复议案件,监利市明确由市“四大家”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全面复盘,监利市行政复议机构也由过去“书面审”转为“实地审”和“听证审”,采用“面对面约谈”“点对点纠错”“一对一化解”的形式强化复议监督效果,行政复议改革以来,共制发了13份行政复议意见书,此举不仅倒逼该市行政机关提高依法执法和依法行政能力,还实质性预防和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有力化解行政争议,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累。、

今年,该市两起土地征收矛盾导致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分管联系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副市长带领市资规局和乡镇工作专班,亲自上门沟通调解。最终,申请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同时,针对该案中反映的问题,监利市政府将个案经验上升为经验总结,研究出台了《监利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细则》,全面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土地征收矛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行政复议是‘送上门的第一次调研’,行政应诉是‘关门前的最后一次校准’,我们的工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非常重要。”监利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骄傲又自豪的说着。的确如此,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承担着辖区范围内的复议应诉工作,他们的一头担着行政机关,另一头连着群众利益。在改革后“新复议”道路上,他们任重而道远,但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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